樓上那間股份有限公司

「網路商店平台使用暨媒合服務」協議條款

合約編號:簽署後產生

立契約人:

甲方:樓上那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技術師):姓名/公司名稱

歡迎您使用「樓上那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網路商店平台使用暨媒合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方經營線上技術媒合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提供技術服務媒合、預約及線上金流代收等服務;乙方欲於本平台推廣專業技術服務,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部分:平台服務與技術媒合

第一條:合作模式與費用組成

1. 服務範圍:甲方提供乙方於本平台進行技術服務項目上架、圖文展示及預約金流代收系統之使用,以媒合消費者。

2. 平台服務費:甲方就每筆透過本平台成交之技術服務訂單,收取交易總額 10% 作為平台服務費。乙方知悉並同意該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 廣告引薦分潤:3%

• 金流代收手續費:3%

• 平台維護與管理費:4%

3. 稅務憑證:甲方僅就前項「10% 平台服務費」開立發票予乙方。乙方提供予消費者之技術服務收費,應由乙方依法自行開立發票或憑證予消費者,甲方不負代開義務。

第二條:技術服務品質擔保、全面遵法與商品銷售免責

1. 真實性擔保:乙方保證其上架之技術服務內容、標語、照片及價格均屬真實,嚴禁圖文不符、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稱。

2. 全面法令遵循:乙方擔保其於本平台刊登之所有內容、材料及其實際提供之技術服務,均應完全符合中華民國所有適用之法律、法規、命令、通則及中央與地方機關之行政規範(包括但不限於《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醫療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條例》等,不以明文列舉者為限)。乙方若因違反任何法令致甲方受有損害,應依本合約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3. 技術師實體商品銷售免責:雙方明確同意,本平台僅提供「技術服務」之媒合與預約,本合約及本平台之服務範圍絕不包含任何實體商品之銷售。乙方於其實體場所、服務現場或私下向消費者銷售之各種商品(不論是否與技術服務相關),均屬乙方與消費者間之獨立買賣行為,完全與甲方及本平台無涉。乙方應對該商品之品質、安全性、標示及相關法令責任(如消保法瑕疵擔保、商品檢驗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衍生任何消費爭議,概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4. 操作免責:乙方為獨立勞務提供者,服務過程中之安全防護、器材操作、技術品質與顧客滿意度由乙方自負其責。如因乙方技術服務致消費者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三條:禁止私下交易

1. 禁止行為:凡因本平台媒介而與乙方聯繫之消費者,其後續所有技術服務預約及支付均應透過本平台辦理。乙方不得誘導消費者規避平台系統進行「線下私自交易」。

2. 懲罰機制: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有權依獨立判斷沒收乙方平台虛擬帳戶內之全額款項作為懲罰性違約金。若乙方帳戶餘額低於新台幣5萬元,乙方仍應就差額部分予以補足,甲方並得逕行終止本合約。

第二部分:金流結算、履約保證與紅利機制

第四條:代收金流與履約保證

1. 履約保證:買家透過本平台支付之技術服務款項,由甲方或合作之金流服務商代收,並暫存於「樓上那間履約保證帳戶」。款項保管期間不計利息。

2. 撥款時點:當買家預約之技術服務核銷完成、或履約保證期間(依平台最新政策公告為準)屆滿且無爭議時,該技術服務款項始計入乙方之平台錢包餘額。

3. 身分驗證:雙方應依甲方身分驗證機制提供必要之個人或法人資料,並授權甲方為驗證目的處理或提供予合作銀行。

第五條:技術師錢包與提領機制

1. 錢包管理:乙方於本平台之技術服務代收款項及退款,均透過「技術師中心錢包」管理,餘額為累計入帳金額扣除已提領及乙方應付甲方之各項費用、稅款。

2. 提領規則與發款日:乙方得於平台系統申請將錢包餘額提領至綁定之指定銀行帳戶。甲方固定於每月申請日之隔月(次月)20號撥付至乙方指定帳戶。如遇非工作日(如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匯款。

3. 提領跨行手續費:乙方申請撥款之綁定帳戶若為國泰世華銀行,甲方免收提領手續費;若為非國泰世華銀行之其餘銀行帳戶,每次提領甲方將直接自提領金額中扣除新台幣 30 元 之跨行轉帳手續費。提領需求一經提交即不得修改或撤回。

4. 帳戶調整:如交易發生錯誤、涉及詐騙或可疑活動、交易糾紛、費用未成功收取等情形,甲方有權直接調整或凍結乙方錢包之電磁紀錄,或自乙方其他綁定帳戶扣款。

第六條:消費爭議與第三方退費調處權

1. 最高主導權:當買賣雙方或技術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乙方知悉並同意全權授權甲方以第三方身分進行審核與調處。經甲方依其獨立判斷判定應予退費給買家者,甲方得逕自乙方平台錢包或待撥款項中扣除該筆退款金額,乙方對甲方之最終審核判定與扣款結果,承諾絕對配合且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 餘額補齊:若因前項退款導致乙方平台錢包餘額不足以扣抵時,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或系統通知後 7 日內,以現金或匯款方式補齊差額。

第七條:紅利點數(小樓磚)回饋機制

1. 甲方得就本平台之技術服務消費或指定活動,提供紅利點數(「小樓磚」)回饋機制供使用者折抵消費。小樓磚不具貨幣價值,不得要求兌換現金。

2. 小樓磚之具體實施方式、折抵比例與規則由甲方另行公告。甲方得依營運需要隨時調整、暫停或終止本機制,不另對乙方構成本合約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分:共通約定

第八條:智慧財產權與內容授權

1. 甲方智財權:本平台、技術師中心後台、甲方提供之文件、設計、材料、商業技術與工作成果(合稱「樓上那間智慧財產權」),均專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取得於合約期間內履行義務所需之有限、非獨家、可撤銷之使用授權。

2. 乙方材料授權:乙方保證其於平台上架銷售所提供之所有商標、標誌、照片、文字、影片及技術描述(合稱「技術師材料」)均擁有合法權利。乙方在此授予甲方一個不可撤銷、非獨家、免授權金、得再轉授權之權利,得於本合約期間內,無償、不限地域使用上述材料與乙方肖像,作為本平台宣傳、行銷與推廣之用。

3. 侵權擔保:乙方保證技術師材料不違反適用法律、不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如接獲第三人侵權主張,甲方有權逕行下架相關內容,乙方應配合提供防禦協助,並承擔相關損失。

第九條:保密義務與買家個人資料

1. 保密義務: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所知悉之甲方商業秘密、分潤/費率計算方式、後台數據及機密資料,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揭露予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公開討論本協議內容。違者應給付甲方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 10萬元整,甲方並得立即終止合約。

2. 買家資料歸屬:買家因預約服務所留存之個人資料與電磁紀錄(合稱「買家資料」),均屬甲方所有,並視為甲方之機密資訊。

3. 個資合規處理:乙方保證僅於履行本合約預約訂單之必要範圍內處理、使用買家資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轉或披露予第三人。本合約終止時,乙方應立即銷毀所有留存之買家資料。

第十條:違約責任、損害賠償與優先抵充權

1. 賠償範圍:乙方因違反任何適用法令或違反本合約之任何聲明、保證與義務,致甲方受有行政處分、罰鍰、遭第三人求償或訴訟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行政罰鍰、和解金、訴訟費、財物損失及合理之律師費用)。

2. 優先抵充權:雙方明確同意,前項損害賠償金額及本合約所定之懲罰性違約金,甲方擁有絕對之優先抵充權,得逕自乙方之平台錢包餘額、待撥款項或任何代收款項中直接扣除抵充。 乙方對此不得異議;若乙方帳戶餘額不足,應於甲方通知後 7 日內以現金補齊差額。

第十一條:責任限制與排除

1. 責任上限: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甲方於本合約下對乙方之任何損失所負之累計賠償責任,總額不得超過該責任事故發生前 12 個月內,甲方實際從乙方收到之平台服務費總金額。

2. 間接損害免責:甲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乙方的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害(包括利潤損失、業務中斷、預期儲蓄損失)負責。

3. 系統中斷免責:如因電信故障、系統維護、天災、機械故障、駭客攻擊或其他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範圍之不可抗力事由,導致本平台傳輸遲延、資料錯誤或服務中斷,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條款

因天災、戰爭、暴動、政府命令、罷工、傳染病、停電、重大網絡故障或其他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範圍之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甲方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合約義務者,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甲方得決定暫停履行部分或全部功能;倘該情形持續超過一個月時,甲方得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合約。

第十三條:合約終止與效果

1. 一般終止:甲方得以十(10)個工作日前之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

2. 立即終止:乙方若有違反誠信原則、涉嫌詐欺、違反保密、違反第六條第三方調處、或有私下交易條款之行為、受客訴情節重大、資產遭扣押清算、或違反合約義務經通知後五(5)日內仍未改正者,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立即對乙方採取停權、封鎖後台、沒收錢包全額款項或立即終止本合約之處分。

3. 終止後之履約:合約終止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其與買家間尚未履行完畢之技術服務訂單,並應繼續履行完畢(除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應付之一切費用視為到期,甲方有權封鎖乙方使用平台及後台系統。

第十四條:一般規定與合意管轄

1. 條文獨立性:倘本合約之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之合法性與有效性。

2. 合約權利轉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於本合約下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甲方得無需經乙方同意,自由將本合約之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予其指定之第三人或關係企業。

3. 契約修改權:甲方得於本平台公告、發送電子郵件或技術師中心後台通知之方式,修改或更新本合約條款內容與費率,並自公告或通知指定之日起生效。乙方於修改後繼續使用本平台之行為,視為同意該修改或更新;如不同意,應立即停止使用平台並終止本合約。

4. 完整合意:本合約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本合約正本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並得以傳真或電子文件簽署方式傳送交換,各自均視為正本。

5.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合約所生之任何糾紛或爭議,如無法於三十(30)日內協商解決時,雙方均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附件一:名詞定義與法律解釋

1. 工作日:指台灣當地銀行正常營業日(不含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

2. 機密資料:指任一方提供予他方之任何商業秘密、技術技術(Know-How)、產品圖素、設計、財務報表、客戶資料、個人資料、本合約條款及其他技術及商業資料。

3. 買家:指經由本平台預約乙方技術服務之消費者。

4. 損失:指所有損害、費用、成本、罰款、訴訟費、和解金及合理之律師費用。

5. 包括:在本合約中,「包括」均指「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天數及月數均指日曆日及日曆月。

6. 不一致之解釋:如本合約條款或甲方公布之平台政策有不一致或衝突之情形,雙方同意應作有利於甲方之解釋,並優先適用較有利於甲方之條款。


立書人欄位

立書人(甲方):樓上那間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呂孟寰

統一編號:85022080

連絡電話:0928742899

連絡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文信路225號閣樓

立書人(乙方):姓名/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統一編號 *(非法人請刪除)*

代表人:負責人 *(非法人請刪除)*

身份證字號: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電子郵件信箱

連絡地址:聯絡地址

身分證明文件與簽章:

身分證正面 / 公司設立登記函:身分證正面

身分證反面:身分證反面

技術師電子簽名:簽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